台南律師公會第33屆108年度11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108年11月21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慶平海產

出席:許雅芬、林仲豪、李家鳳、康文彬、謝育錚、陳寶華、王正宏、林媗琪、鄭嘉慧、伍安泰、李政儒、李汶宜、邱煒棠、陳廷瑋、蔡雪苓、陳琪苗、曾怡靜、鄭植元、葉進祥

列席:黃俊諺、黃逸豪

主席:許理事長雅芬  記錄:黃逸豪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9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參見第291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108年9月份王明一等31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入會,並已於108年10月29日核發會員證。

二、案由:民眾柯○○先生申訴本會會員蔡○○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08年11月11日南律芬字第10800373號函復知。

三、案由:本會會員黃○○欠稅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08年11月11日南律芬字第10800374號函移請高雄律師公會併辦。

四、案由:本會前會員謝○○會費異議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08年11月11日南律芬字第10800375號函復知。

五、案由:民眾羅○女士投訴本會會員王○○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08年11月11日南律芬字第10800376號函復知。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就上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之後所發生事項擇要報告如下:

(一)108年10月25日本會舉辦在職進修民事系列課程邀請洪能超法官主講「連帶債務一部和解時效消滅之效力」。

(二)108年10月26日本會舉辦在職進修刑事人權系列邀請金孟華副教授主講「刑事案件中的司法心理學」。

(三)108年11月1日本會藝文活動舉辦「返校」電影欣賞。

(四)108年11月2日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監事、秘書長、財務長等多人參加全聯會理事長交接典禮,齊心祝賀本會前理事長林瑞成就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五)108年11月2日本會與成大法律系合辦「府城法學論壇-拒絕證言權對強制處分之限制」專題演講。

(六)108年11月8日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監事、秘書長、副秘書長等多人,參與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與轄區律師座談會。

(七)108年11月8日本會舉辦平民法律服務中心45週年慶祝晚會。

(八)108年11月9日本會在職進修課程邀請林國明律師主講「律師懲戒制度與律師倫理規範」。

(九)108年11月21日本會全國律師節暨律師聯誼會籌備小組召開第二次籌備會議。

二、監事會報告(陳琪苗監事報告):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李家鳳常務理事報告)10月份財務收支相符。

(二)法律研修委員會(邱煒棠理事報告)

(三)提出會務工作人員人事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四)秘書處(黃俊諺秘書長報告)

1.108年10月份退會之會員:胡宗典、呂仲祐、賴韋捷、吳采凌、葉兆中、敬雪芳、曾彥峰(以上7名月費已繳清);許竺筠(月費繳至108年1月)等8人。

2.截至10月底會員總數1919人(含台南區會員391人)。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08年10月份加入本會為會員之律師:王佩琳、周進文、游敏傑、朱雯彥、張耀宇、周宇修、楊凱吉、洪主民、林宏鈞、康瑋庭、楊孝文、陳彥任、黃志婷、龍海明、葛光輝、林宜儒、金芸欣、林俊宏、賴立人、蔡瀚緯、熊南彰、廖英作、王中平、許哲嘉、蔡宜君、高思博、施芸婷、李瑞仁、楊沛錦、張以彤、林冠佑、沈崇廉、李金澤、鍾明諭等34名律師,請追認。

決議:照案通過。

二、案由:本會108年10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本會會務工作人員人事管理辦法修正案,請討論。

決議:
(一)第五條第三款「禁治產之宣告」修正為「監護或輔助之宣告」。
(二)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禁治產之宣告」修正為「監護或輔助之宣告」。
(三)第十九條之六本文修正為「會務工作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視其情節輕重,施予適當之懲戒處分或解僱:」並新增第十七款「除上述以外之其他事由,經秘書長呈請理事長提交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者。」,並刪除第二項。

四、案由:本會台南高分院律師休息室影印機租賃合約到期換約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授權秘書處辦理相關締約事宜。

五、案由:本會本年度(108年)司法官評鑑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捌、臨時動議

玖、自由發言

拾、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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